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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9 20:56:22 股吧网页版
荃银高科: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仕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30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仕华)

本人作为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独立、谨慎、有效地行使权力,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杨仕华:1963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
科学历。现任中国水稻研究所研究员。1985 年 7 月至今在中国水稻研究所从事水稻遗传育种、品种区域试验与评价研究等工作,曾主持农业部重点项目、国家水稻品种区域试验及其他相关研究项目 20 余项,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 3 项,制定农业行业标准 2 个,主编专著
17 部,发表论文 60 余篇。2019 年 1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2024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能保持充分的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姓名 任职期间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任职期间 实际出席
报告期内 次数 次数 缺席次数 报告期内 次数

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杨仕华 7 7 0 0 2 2

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本人参加年审会计师对年度审计计划及预审情况的现场沟通会,就审计范围和时间、关键审计事项、审计工作中重点关注的问题等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认真审阅公司内部审计计划、审计报告、督促和指导内审部门对公司经营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情况;审查和监督公司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以及财务信息披露、重大投资等情况,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切实履行了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各项职责。

2、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2024 年,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召开会议 1 次,审议部分募集资金
真审阅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后,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及公司整体经营发展布局等实际情况认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青贮玉米品种产业化及种养结合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本人同意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延期,但提醒公司要密切关注相关经济、政策环境变化,并结合实际情况对项目进行合理安排。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了 2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出席会议并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查,针对公司 2024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必要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核。此外,本人认真审查公司董事会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材料,认为其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董事选举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沟通交流及现场工作情况

1、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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