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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10 18:39:08 股吧网页版
康芝药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宏氏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0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康芝药业
股票代码:300086
信息披露义务人 1:海南宏氏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新都工业园区 F 区 6 栋 01 房
信息披露义务人 2(一致行动人):洪江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通讯地址: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新都工业园区 F 区 6 栋 01 房

信息披露义务人 3(一致行动人):洪江涛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

通讯地址: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新都工业园区 F 区 6 栋 01 房

信息披露义务人 4(一致行动人):洪丽萍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

通讯地址: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新都工业园区 F 区 6 栋 01 房

信息披露义务人 5(一致行动人):洪志慧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通讯地址: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新都工业园区 F 区 6 栋 01 房

信息披露义务人 6(一致行动人):陈惠贞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

通讯地址: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新都工业园区 F 区 6 栋 01 房

权益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九月九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芝药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康芝药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第六条、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9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0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5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6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7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8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表 ...... 19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宏氏投资 指海南宏氏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宏氏投资、洪江游 、洪江涛、洪丽萍、洪志慧、陈惠贞

上市公司、公司、目标 指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康芝药业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控股股东海南宏氏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
售流通股22,758,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5.0004%)协议
本次权益变动

转让给北京晨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晨乐佳享4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编号:SGP496”)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晨乐佳享4号 北京晨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晨乐佳享4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编号:SGP496”)

元、万元 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特别说明:本报告书中所列数据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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