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芝药业”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康芝药业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549 号文核准,康芝药业于 2010
年 5 月 13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00,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51,202,3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48,797,7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了“中审国际验字[2010]第 01020003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余额 40,560,779.55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 282,112.11
减:本年度已使用金额 25,589.00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40,817,302.66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余额 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统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
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均严格按照
该《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 说明
金余额
平安银行海口海 11004088765607 0.00 2024 年 7 月
甸支行 18 日已注销
11004088765602 0.00 定期
康芝药业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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