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薪酬激励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就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吴清和先生,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国籍,1950年12月出生,教授、博士生导师,曾先后任广州中医药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广州中医药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康芝药业独立董事,同时兼任安徽广印堂中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2月2日至2019年12月19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自2022年12月15日起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吴清和先生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我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以上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
业有重大业务往来。本人不曾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
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
响独立性的情况。
2024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及1次股东大会。
本人按时亲自出席了各次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是否连续两次未
独立董事 召开董事会应出席次 实际出 委托出 召开股东大会 出席股东大会
缺席次数 亲自参加董事会
姓名 次数 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会议
吴清和 7 7 7 0 0 否 1 1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人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参
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均亲自出席会议,无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
议的情况。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会上认真审议每项议
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同时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内部
控制建设及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
造成的影响,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日常运作
情况、定期报告、内部控制、利润分配、关联交易、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
保、股权激励、续聘年度审计机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提名独立董
事及董事等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客观地决策
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本人认为,
2024年度提交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对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1.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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