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10-28
证券代码:300085 证券简称:银之杰 公告编号:2026-041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续聘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七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拟聘任事务所成立日期:2011 年 01 月 24 日
拟聘任事务所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拟聘任事务所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拟聘任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数量为 300 人、注
册会计师人数为 2,523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802 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506,240.50 万元,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为 390,403.60 万
元,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为 174,815.46 万元。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770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及建筑业,审计收费 91,594.13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7.7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投资者以龙力生物虚假陈述为由在济南中院对龙力生物、华英证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等提起民事诉讼,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受到行政处罚。一审法院判决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承担 30%的比例连带责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将依法提起上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足额资产,且购买了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投资者以保千里虚假陈述为由在深圳中院对保千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等提起诉讼,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仅受到监管措施,但未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承担15%的补充或比例连带责任。
投资者以德威新材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南京中院对德威新材、周建明、陆仁芳、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等提起诉讼,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判决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承担15%的比例连带责任。
投资者以日海智能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深圳中院对日海智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等提起诉讼,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受到了行政处罚。一审法院判决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承担 30%的比例责任,目前案件尚在二审审理中。
投资者以树业环保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汕头中院对树业环保、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等提起诉讼,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判决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承担 10%的比例连带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7 次、监督管理措施 42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涉及从业人员 151 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情况:
项目 姓名 注册会计师执业 开始从事上市公 开始在本所执业 开始为本公司提
时间 司审计时间 时间 供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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