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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9-07 20:40:15 股吧网页版
海默科技:关于第一大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9-08

证券代码:300084 证券简称:海默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3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实际控制人
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2026 年 9 月 7 日,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宁波新越征程能源有限公司(曾用名:山东新征程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越征程”)分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范中华先生、杨宝和先生(以下简称“受让方”)签署了《关于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下称“《股份转让协议》”)。新越征程向受让方转让其合计持有的公司 59,260,979 股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0.80%;其中向范中华先生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27,438,000 股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向杨宝和先生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31,822,979 股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80%。最终权益变动时间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

2、同日,范中华先生与杨宝和先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自签署日起,双方在作为公司股东期间,对决议的事项采取一致行动;出现意见不一致时,以范中华先生的意见为准。《一致行动协议》自签署日起在双方作为公司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3、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范中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4.65%,通过表决权委托控制公司表决权的比例为 26.05%,并与新越征程及其实际控制人苏占才先生为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范中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9.65%,通过表决权委托控制公司表决权的比例为 20.25%,并与杨宝和先生、新越征程、苏占才先生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4、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意见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相关手续,且《股份转让协议》生效后涉及的股份转让和价款支付尚需各方落实。上述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以及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协议转让概述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持有公司股份 114,260,97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82%)的第一大股东
新越征程于 2026 年 9 月 7 日分别与范中华先生、杨宝和先生签订了《股份转
让协议》,新越征程拟将所持公司股份 27,43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转让给范中华先生,转让价格为 8.75 元/股,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40,082,500 元;新越征程拟将所持公司股份 31,822,97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0%)转让给杨宝和先生,转让价格为 8.75 元/股,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78,451,066.25 元。上述标的股份合计 59,260,97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0%)。

为保证公司经营方针和决策、组织机构运行及业务运营的稳定性,2026 年9 月 7 日,范中华先生与杨宝和先生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双方同意,自《一致行动协议》签署日起,双方在作为公司股东期间,将持续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相互尊重他方的意见,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文件之规定应由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决策的一切事项,双方在行使表决权前,将事先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进行表决,对决议的事项采取一致行动;出现意见不一致时,以范中华先生的意见为准。

本期权益变动完成后,范中华先生持有上市公司 52,963,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9.65%),并受托行使 58,186,300 股股份表决权(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0.60%),合计控制上市公司 111,149,300 股股份表决权(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0.25%);杨宝和先生持有上市公司 31,822,979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80%)。

新越征程、苏占才先生与范中华先生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签署《表决权委
托协议》,为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范中华先生与杨宝和先生、
新越征程、苏占才先生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范中华先生。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交易各方的股份变化情况具体如下:

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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