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0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吸引与留住优秀人才,激励公司任职的管理团队及骨干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远期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情况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的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分、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骨干以及核心业务骨干。
四、考核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行政人事部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考核年度为 2026-2028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与相应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实际完成情况相挂钩,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 公司需完成以下任一指标:
售期 1、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
2、公司 2026 年净利润为正数
业绩考核目标
考核年度 营业收入增长率(Am) 净利润
(以 2025 年为基数) (Bm)
2027 年 30% 3,000 万
第二/三个解除 2028 年 60% 5,000 万
限售期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解除
限售比例
实际完成的营业 MAX(A/Am,B/Bm)≥100% 100%
收入增长率 A 80%≤MAX(A/Am,B/Bm)<100% 80%
实际完成的净利
润 B MAX(A/Am,B/Bm)<80% 0
注:1、上述“营业收入”(基期及考核年度)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上市公司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已剥离或正在进行剥离的且不再纳入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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