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29 18:47:15 股吧网页版
海默科技: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去职务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30

证券代码:300084 证券简称:海默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0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去职务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高级管理人员辞去职务情况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刘淼女士、副总经理马骏先生的辞职报告,刘淼女士因工作职能调整申请辞去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公司法务部、并购投资部和海默研究院;马骏先生因工作职能调整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国际业务总裁职务,全面负责公司多相流量计相关业务,专注于拓展国际油服业务和团队培养。

刘淼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原定任期为 2025 年 9 月 29 日至 2028 年 9
月 28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淼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
履行的承诺事项;马骏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原定任期为 2025 年 9 月 29 日
至 2028 年 9 月 28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229,000
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二、聘任财务总监情况

为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杜勤杰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2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聘任张雷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张雷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马骏先生、刘淼女士出具的《辞职报告》;

2、《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2025 年第五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4、《2025 年第六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12 月 29 日

附件:

张雷,男,1982 年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已取得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助理经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并购融资三部总经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北京投行四部总经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保荐代表人。现任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张雷先生持有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0,400 股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