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6
证券代码:300084 证券简称:海默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6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及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25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2 月 25 日,其中: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25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25 日 9:15—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 571 号甘肃农垦总部经济大厦 A 座 19 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杜勤杰
6、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分别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2025 年 12 月 16 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63 人,代表公司股份 192,070,7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6426%。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公司股份181,852,1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640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156 人,代表公司股份 10,218,6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2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 157 人,代表公司股份 8,084,6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845%。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共 2 人,代表公司股份 9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6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 155 人,代表公司股份 7,989,6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58%。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有 9 名董事,9 名董事均出席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会。
4、本次股东会聘请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郝健翔律师、陈澎波律师现场见证。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拟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公司无形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2,223,6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291% ;反对 893,7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26%;弃权 288,92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9,8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902,0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3717%;反对 893,7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545%;弃权 288,92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9,8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737%。
出席会议的股东中,关联股东窦剑文先生对本项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 2/3 以上通过。
2、《关于拟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0,908,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47% ;反对 873,6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48%;弃权 288,92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9,8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04%。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