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万红波述职报告
本人2024年5月被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补选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万红波,男,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兰州大学会计学副教授、研究生导师,中国资深注册会计师和澳大利亚国家会计师协会国家执业会计师,甘肃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兼任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5月至今任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具体参加董事会会议和出席股东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事会会 亲自出席董事会会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议次数 议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9 9 0 0 否
任期内召开股东会次数 参加股东会次数
2 2
本人当选公司独立董事后,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会会议,本
人以现场或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了上述会议。针对董事会、股东会所需审议的重大事项,本人积极进行审议前的准备并与公司管理层、相关方就所需审议事项进行充分的沟通,会上本人认真参与讨论,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基础上,审慎的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决议合法有效。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
数 数 数
5 5 2 2 1 1
1、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共召集、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变更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专项审计机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等事项进行了讨论并做出独立判断,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2、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针对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发放2023年度高管层年度绩效及奖金等事项,听取了公司管理层的汇报,进行了审议并发表意见、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与公司担保情况,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个人意见。
(三)投资者权益保护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关注公司互动易提问与回复、查看网络评论等渠道,了解投资者诉求与建议,并将其与独立董事履职工作相结合,在审议相关事项时进行关注。在履职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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