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二五年四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海默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2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3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
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4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
集人。
第5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6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
批准产生。
第7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 4 至第 6 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
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9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
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主要
职责权限如下:
(1) 根据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
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
定薪酬计划或方案;
(2) 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
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3) 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
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4)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5) 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
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6) 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7)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宜。
第10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
议:
(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 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
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3)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4)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
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
由,并进行披露。
第11条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
第1……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