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1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叶卫平)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 2025 年 12 月 15 日开始。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叶卫平,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
京大学经济法学博士。1995 年 7 月至 2000 年 8 月曾任职于安徽省农业厅;
2006 年 8 月至今,先后担任深圳大学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规制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创新发展法治研究院院长、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20 年
10 月至 2024 年 6 月,担任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0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拓普泰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4 月至今,担任安徽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12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
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
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
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
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
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具备充分的独立性。
二、会议出席情况
在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 次董事会、1 次提名委员会、1
次审计委员会,未召开股东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董事会,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
的决策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
均在审议后投以赞成票,没有投以反对、弃权票的情况。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
如下:
任职期间内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 1
董事姓名 职务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叶卫平 独立董事 1 1 0 0 否
本人参与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日期 专门委员 本人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意见类型
会名称 任职
2025年12月15日 审计委员 委员 第七届第一次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 同意
会 议案》。
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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