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1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周台)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周台,1965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
历,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1993 年 6 月至 2004 年 12 月先后任珠海巨人集
团华南区审计总监、深圳中庆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深圳业信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2005 年 1 月至今任深圳德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2013 年
6 月-2019 年 5 月任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2014 年 5 月-
2020 年 4 月、2021 年 12 月至今任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1 月至今,任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1 月起任公
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 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 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5 年度,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
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具备充分的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本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1 次董事会,7 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
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的决策 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在审 议后投以赞成票(除回避表决外),没有投以反对、弃权票的情况。本人出席 会议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 11
董事姓名 职务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周台 独立董事 11 11 0 0 否
报告期内股东会召开次数 7
董事姓名 职务 应出席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请假)次
次数 数
周台 独立董事 7 7 0 0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通过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或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如下:
1.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日期 专门委员会名称 本人任职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意见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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