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晚间,创世纪(300083)披露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创世纪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创世纪”)涉及的诉讼进展。
法院二审判决深圳创世纪、田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赔偿北京精雕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精雕”)经济损失约3.8亿元和合理开支200万元,共计3.82亿元,并承担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共计393.54万元。

回溯前情,2019年11月,北京精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田某、深圳创世纪,北京精雕因其原产品经理田某离职后入职深圳创世纪,认为田某、深圳创世纪侵害其技术秘密,提出要求田某、深圳创世纪停止侵害其技术秘密、赔偿其经济损失9200万元等诉讼请求。
2022年2月,北京精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交了《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要求将赔偿金额由9200万元增加至3.82亿元。
2023年5月,深圳创世纪收到本案件的一审《民事判决书》[(2019)京73民初1361号],一审判决田某、深圳创世纪连带赔偿北京精雕1230万元,另承担其他合理开支50万元。2023年6月,深圳创世纪、田某、北京精雕均不认可一审判决认定的侵犯技术秘密的相关事实和理由,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创世纪表示,公司在以前年度针对该诉讼事项根据一审判决结果已计提1400万元预计负债。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本次诉讼案件二审判决结果等情况在相应会计期间进行财务处理,预计本次判决结果对公司当期净利润影响金额约为2.79亿元,并对公司未来现金流产生一定影响,具体金额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创世纪强调,目前公司未使用涉案专利生产、销售相关机床产品,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本次诉讼案件二审判决结果将不影响公司其他产品的正常生产销售,预计对公司后续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较小,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余额约为6亿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约为5.52亿元(主要系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公司具备支付赔偿款能力。
据公开资料,创世纪于2010年在深交所挂牌上市,集高端智能装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
业绩方面,2025年前三季度,创世纪实现营收38.26亿元,同比增长16.8%;归母净利润3.48亿元,同比增长72.56%。
二级市场上,截至26日收盘,创世纪跌0.51%,报9.8元/股,总市值163.2亿元。年内,创世纪股价涨幅为5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