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4-02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众会字(2025)第 03549号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世纪”)截至 2025年 3
月 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管理层的责任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号》及相关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创世纪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
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创世纪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规则适用
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要求编制,反映了创世纪截至 2025年 3 月 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创世纪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创世纪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项目的必备内容,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本页无正文)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5 年 4 月 1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广东创世纪智
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编制的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根据本公司 2020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证监许可[2021]436 号”《关于同意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本公司以每股 4.09 元的价格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7,799,511 股。该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40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商中介费等相关上市费用(不含增
值税)人民币 9,671,508.98 元后,实际募得资金为人民币 390,328,491.02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1 年 3 月 5
日全部到位,到位资金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5日验证并出具了众会字(2021)第 01675 号验资报告。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得存储专户,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元) 截止日余额(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44250100010600003237 394,056,603.75 -
公司深圳沙井支行
交通银行深圳宝安支行 443066089013003200912 - -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2021 年 3 月 1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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