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奥克股份(300082.SZ)发布公告称,公司正在筹划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苏州祺添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苏州祺添”)控制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股票自9月21日开市起停牌,预计在不超过10个交易日内披露交易方案。
公告显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目前交易方案仍在商讨论证中,最终交易方式、交易对方、标的资产范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公告披露,苏州祺添成立于1992年,注册资本7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傅人俊,是一家专业致力于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功能有机硅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
值得注意的是,奥克股份与苏州祺添并非首次接触。2025年11月18日,公司曾公告与苏州祺添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拟就环氧乙烷衍生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开展战略合作。时隔多月,双方合作从框架协议升级为收购控制权。
奥克股份表示,本公司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目前正处于筹划阶段,具体交易方案仍在商讨论证中,尚存较大不确定性。
资料显示,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环氧乙烷、乙烯衍生绿色低碳精细化工高端新材料的研发与生产销售。
202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95亿元,同比增长12.4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53.97万元,同比大增4621.13%;扣非归母净利润3199.65万元,同比扭亏,上年同期为-3452.29万元。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为-1.40亿元。
此外,2026年3月,奥克股份曾因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收到监管警示函。
经查,奥克股份全资子公司江苏奥克化学有限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18日、2025年11月19日通过上海期货交易所出售所持有的白银1995.3738千克、2991.7907千克,成交金额合计5922.75万元。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事项迟至2026年1月30日在《关于子公司出售贵金属资产公告》中予以披露。
奥克股份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董事长朱建民、总经理朱宗将及财务总监刘冬梅,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辽宁证监局决定对奥克股份、朱建民、朱宗将、刘冬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与此同时,因上述事项,深交所于3月20日向奥克股份、朱建民、朱宗将、刘冬梅下发监管函。
二级市场方面,截至9月18日收盘,公司股价报约8.58元/股,总市值约58.35亿元。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