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8-24 19:12:10 股吧网页版
奥克股份: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8-25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82 证券简称:奥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5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任建纲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任建纲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任建纲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其职责,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资格审核,同意提名于清教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补选于清教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于清教先生的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候选人于清教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在上述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于清教先生将同时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委员、科技创新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风控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其他委员保持不变,补选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委员会名称 成员 主任 副主任
委员 委员

战略投资委员会 朱建民、宋恩军、刘兆滨、董振鹏、黄冠雄、 朱建民 宋恩军
于清教、刘国城、林良琦、陈杨英

科技创新委员会 刘兆滨、于清教、陈杨英、朱建民、林良琦 刘兆滨 于清教

提名与薪酬委员 于清教、宋恩军、刘国城、林良琦、陈杨英 于清教 宋恩军


风控审计委员会 刘国城、董振鹏、黄冠雄、于清教、林良琦 刘国城 董振鹏

本次补选独立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未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于清教:男,1970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中共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高级策划师。历任山东黄岛发电厂、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商报、阳光卫视、中国电池工业协会(隶属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等高管、新闻发言人、主任记者、总策划、理事长助理/新闻发言人/宣传部部长等。曾担任中国文化管理学会品牌文化发展研究中心专家/学者,中国企业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副秘书长等,曾任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关村新型电池技术创新联盟理事长、电池百人会(CBHA)理事长;青岛海能企业管理策划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海能时代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稀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海融惠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海融惠达(青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海融网、电池网、我爱电车网、能源财经网等创始人、董事长。兼任青岛市新能源汽车行业协会顾问、吉林省辽源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商会名誉会长、……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