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11-04
证券代码:300081 证券简称:ST 恒信 公告编号:2026-087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并新增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查询获悉,除公司
前次已披露的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外(可详
见 2026 年 8 月 7 日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
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公司另有其他主要银行账户在近
期被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二)
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需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相关账户冻结事项对公司的资金运营、经营管理等造成了严重影响,公司
正努力采取多种措施改善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并采取相应有效的
措施,尽快解冻主要银行账户。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进展情况,并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此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七)项
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4 月 8 日起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本次新增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经公司核查,截至 2026 年 11 月 3 日,公司银行账户(包括公司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总数为 19 个,其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1 个。目前被冻结账户数量为 18
个。
公司已赴相关开户行申请查询冻结机关、案号、冻结文书等信息,银行要求核验该账户预留印鉴方可提供相关资料。因该账户预留印鉴尚未变更,原预留印章被原董事长及相关方留置,公司无法取回,因此无法满足银行核验条件;同时公司至今未收到冻结机关直接送达的法律文书,故目前暂无法获取有关冻结的详细信息。
冻结账户中,包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 2026 年 10 月 29 日余额
12,015,620.71 元,已被全部冻结)。经查询,新增被冻结原因主要系北京东城区人民法院【(2026)京0101执保1954号之十三】及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2026)青 0103 执保 2465 号之九】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所致。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针对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事项,公司将努力采取相应有效的措施。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主要系诉讼所致,公司正积极根据相关规定沟通协调相关法院,争取尽快解除账户冻结状态,并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鉴于公司当前状况以及面临的压力,公司已采取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如下:
1、公司成立专项回款工作小组,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开展款项追索,全力保全公司资产,加快款项回收,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
2、公司将持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积极拓展业务、储备在手订单,强化全员经营效益意识,激活内部经营动力,保障治理架构平稳有序运转。
3、公司将持续盘活低效资产,优化资产结构,夯实持续经营基础。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将采取一切可行的措施和手段,保障公司经营,全力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履行相应义务,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进展情况披露义务。
三、其他说明
公司前次营业执照变更被撤销后【可详见 2026 年 10 月 15 日的《关于前次
工商登记变更被撤销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1)】,公司原董事长一方根据其掌握的变更前营业执照、相关银行印鉴等,掌控相关账户的操作权限。公司银行账户除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账户尚未被冻结外,其余账户均已被冻结;在账户被冻结状态下,相关资金被擅自划转的风险相对有限,但不排除后续存在损失的可能。公司正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如发生公司资金被非法划转的情形,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机构及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目前,公司已向相关银行提交书面沟通申请,同步加急办理银行印鉴变更手续等,并且通过公开渠道检索涉诉案件信息。待印鉴变更完成、取得冻结相关司法材料后,公司将核实案件情况,评估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并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要求,对后续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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