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10-09
证券代码:300081 证券简称:ST 恒信 公告编号:2026-079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收到股东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请求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6年 9 月 30 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孟宪民先生、股东裴军、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东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沈阳政利投资有限公司、陈杰、李柯欣、林菲(合计持有公司 10.90%股份的表决权,以下简称“提请召集人”)书面送达的《关于请求依法召开临时股东会并审议过渡期特别治理及中小股东监督沟通机制的
提案》(以下简称“提请函”)。提请函正文内容和公司在 2026 年 9 月 15 日披
露的《关于收到股东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请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3)除接收人由公司董事会变更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请召集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由 14.88%变更为 10.90%外,其他内容一致。
同日,公司收到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东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截
至 2026 年 9 月 29 日,持有公司 8,30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7%)发送给
公司的《关于不再作为提案人提出相关诉求的函》。经其慎重考虑,其本次不再作为上述提请召集人之一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继续递交《关于请求依法召开临时股东会并审议过渡期特别治理及中小股东监督沟通机制的提案》相关提请诉求,且本次不再担任提请召集人项下的提案人。
综上,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提请召集人在去除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东岦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持股后,合计持股数量为 57,587,31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52%,未达到《公司法》关于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法定要求。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不再审议《关于请求依法召开临时股东会并审议过渡期特别治理及中小股东监督沟通机制的
提案》,并在 2026 年 10 月 4 日委托公司董事会秘书向有关股东进行了邮件回复。
备查文件:
1、提请召集人发送给公司的《关于请求依法召开临时股东会并审议过渡期特别治理及中小股东监督沟通机制的提案》;
2、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东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不再作为提案人提出相关诉求的函》。
特此公告。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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