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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15 20:11:12 股吧网页版
恒信东方:关于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15


证券代码:300081 证券简称:恒信东方 公告编号:2026-008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7 日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
司于 2026 年 1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通知》(公告编号:2026-006),公司定于 2026年 1 月 26日(星期一)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鉴于公司三名董事辞任,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孟宪民先生提名唐旭君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庞金伟先生、朱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并提请公司董事会
将上述补选的董事候选人作为临时提案,与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
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岱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徐锡斌
先生,一同提交公司于 2026 年 1月 26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进行审议。
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孟宪民先生持有公司63,544,821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0.5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孟宪民先生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其提出的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会议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 年 1月 26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 年 1月 26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26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1 月 26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包括股东本人出席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1月 21 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1 月 21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会议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

(2)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视情况可能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大牛房二环路 19 号院 D3-305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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