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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15 20:11:12 股吧网页版
恒信东方: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15


证券代码:300081 证券简称:恒信东方 公告编号:2026-007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战略发展的需要,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高效运作,拟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增加董事会成员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6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修
订<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董事由 5 人增加至 7
人,其中包括独立董事 3 人,职工代表董事 1 人;于 2026 年 1 月 7 日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拟补选一名非独立董事和一名独立董事,并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在 2026 年 1 月 9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二、董事辞任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联席董事长李凯先生、独立董事郑洪涛先生、独立董事邓燏先生的辞职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1、李凯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联席董事长,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任后李凯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2、郑洪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任后郑洪涛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3、邓燏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届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任后邓燏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鉴于李凯先生、郑洪涛先生、邓燏先生的辞任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其上述辞任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李凯先生、郑洪涛先生、邓燏先生将继续履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并在辞任生效后做好工作交接,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李凯先生、郑洪涛先生、邓燏先生原定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凯先生、郑洪涛先生、邓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在辞任后,李凯先生、郑洪涛先生、邓燏先生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承诺。

公司董事会对李凯先生、郑洪涛先生、邓燏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补选董事情况

鉴于上述 3 名董事辞任,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孟宪民先生提名唐旭君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庞金伟先生、朱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并提请公
司董事会将上述补选的董事候选人作为临时提案,与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7 日召
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岱先生、独立董
事候选人徐锡斌先生,一同提交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6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进行审议。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四、增加股东会临时提案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孟宪民先生持有公司 63,544,821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0.5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孟宪民先生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其提出的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同
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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