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8
证券代码:300081 证券简称:恒信东方 公告编号:2025-059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 年 10 月)》的相关规定,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17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谭智敏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日止。谭智敏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谭智敏女士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谭智敏女士简历
谭智敏女士: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会计电算化专业,非执业注册会计师。曾任北京中兴新世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项目经理,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会计经理;2010 年加入本公司,历任公司计划财务部管理会计经理、子公司东方梦幻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投融管理部融资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谭智敏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30,0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谭智敏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