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战略目标的实现。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
公司设计与建立内部控制体系的目标是: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提高经营效率与经济效益;保证财务报告和经营管理信息的真实、可靠与完整;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
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按国家规定应予披露的信息。
(二) 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的原则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遵循了合规性原则、全面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制衡性原则、适应性原则、成本效益原则。
(三) 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内部控制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和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四)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涵盖了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主要业务和事项。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与组织架构、企业文化、战略管理、人力资源、社会责任、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与沟通、资金活动管理、合同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项目管理、财务报告、对外投资管理、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管理、募集资金管理、内部审计、全面预算管理、内部监督等方面。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对外投资管理、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管理、募集资金管理、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全面预算管理、销售业务、内部监督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情况
(一) 内部环境
1.治理结构与组织架构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总经理工作细则》,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组成的权力机构、决策及执行机构、监督机构相结合的治理机制,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依照法律法规、制度行使职权,规范有效运作。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共计四个专门委员会,制定了各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为董事会的科学决
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各委员会自设立以来运行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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