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300080 证券简称:易成新能 公告编号:2026-029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 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 32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 行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本次变更无需提交董事 会及股东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 年 12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 19 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 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 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 “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
等相关内容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将对现
行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根据财政部通知要求,公司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前述规定。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 19 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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