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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31 17:07:13 股吧网页版
易成新能: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01


证券代码:300080 证券简称:易成新能 公告编号:2025-117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
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及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2025 年 12 月 30 日召开了第
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及第七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聘任,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七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并选举产生了新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具体组成如下:

1.非独立董事:杜永红(董事长)、王少峰、许尽峰、李欣平、游鹏飞

2.职工代表董事:李保林

3.独立董事:范保群、李丰团、李棽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上述九名董事组成,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且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以下成员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与 ESG 委员会:杜永红(主任委员)、许尽峰、李欣平、范保群、李棽

2.提名委员会:李棽(主任委员)、杜永红、范保群

3.审计委员会:李丰团(主任委员)、王少峰、李棽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范保群(主任委员)、杜永红、李丰团

其中,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李丰团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人员如下:

总经理:李欣平

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杨光杰

财务总监:王尚锋

副总经理:董勤良、陈炯明、张鑫营、崔强、常兴华、吕晓斌

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潘政烁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秘书潘政烁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聘任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李坤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李坤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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