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3-22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守正创新审字 202500012 号
河南守正创新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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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
河南守正创新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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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守正创新审字 202500012 号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
计了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成新能”)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易成新能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易成新能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易成新能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
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本页无正文,为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守正创新审字 202500012 号)签字盖章页]
河南守正创新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郑州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日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为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防范和控制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检查,在查阅了公司的各项内控管理制度,了解公司及子公司有关部门在内部控制实施工作的基础上,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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