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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3-21 20:33:08 股吧网页版
易成新能:独立董事吴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22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吴 克)

本人作为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力,积极参加了公司2024年度内的董事会,认真审议了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现将2024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吴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47 年出生,1974 年毕业于同济大学结构力学专业;2011 年至 2012 年在中山大学哲学博士研究班学习;2014年至 2016 年在北大汇丰商学院学习。曾在江苏省镇江地区计划委员会、同济大学工作;曾任深圳大学《世界建筑导报》主编;曾在国际展望《国际新技术》编委会工作;曾历任东海投资公司总经理;珠海市三金高科技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珠海市三金煤制油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肇庆市顺鑫煤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广东圣山洁净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广东煤基碳材料研究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国能源学会副会长、《中国能源》杂志理事会副理事长、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4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了会议相关资料,提出了合理建议,尽到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在审议议案时,充分发表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年度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参会2次。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3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事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备注
(次) (次) (次) (次)

吴 克 13 13 0 0

1.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

2.年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3.年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8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战略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

(次) (次) (次) (次) (次) (次)

5 5 5 5 1 1

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发展状况,研究符合公司发展方向的战略布局,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在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方面,积极发挥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作用。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提名委员会相关会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研究公司董事会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当选条件、聘任程序和任职期限,对董事会成员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了解公司薪酬与考核制度,对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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