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8
证券代码:300078 证券简称:思创医惠 公告编号:2025-112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新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构成管理层收购
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和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股东路楠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博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让方苍南芯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苍南芯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苍南县思加物联智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2025 年 11 月 15 日,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公司”或“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路楠先生与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魏乃绪先生控制的企业苍南芯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苍南芯盛”)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路楠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所直接持有的本公司共计 62,739,500 股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61%)转让给苍南芯盛(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
2、同日,公司股东苍南县思加物联智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思加物联”)与苍南芯盛及其实际控制人魏乃绪先生共同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在协议有效期内,思加物联不可撤销地将持有的上市公司63,890,185 股(占总股本 5.72%)股份以及上述股份因配股、送股、转增股本等而增加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召集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等相关权利委托给苍南芯盛行使(以下简称“本次表决权委托”)。本次表决权委托的期限为 36个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表决权委托相关事项之日起生效。
3、苍南芯盛与苍南芯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苍南芯创”)同为魏乃绪先生控制的企业,苍南芯创持有本公司股份 20,732,440 股,对应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85%。本次股份转让手续办理完成及表决权委托事
项生效后,魏乃绪先生通过苍南芯盛和苍南芯创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合计83,471,940 股,对应占公司总股本的 7.47%;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147,362,125 股,对应占公司总股本的 13.18%;苍南芯盛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的控制权将从无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魏乃绪先生。
4、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魏乃绪、苍南芯盛、苍南芯创及思加物联承诺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股份登记过户至苍南芯盛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通过证券市场集中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因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若上述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各方承诺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受同一控制下的企业之间相互转让的,不受前述18 个月锁定期的限制;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如违反上述承诺,则因违反承诺转让股票所获得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并赔偿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
5、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协议转让相关过户手续,最终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魏乃绪先生因本次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事项最终合计持有公司 13.18%的表决权从而间接控制上市公司构成管理层收购,尚需履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有关管理层收购相关的程序,目前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最终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7、若公司股东会没有批准上述管理层收购事项,苍南芯盛将放弃取得思加物联的表决权委托,仅协议转让事项不构成管理层收购,本次股份转让仍有效,路楠先生与苍南芯盛将继续履行《股份转让协议》相关条款,不因公司股东会没有批准管理层收购而终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股份转让事宜。
8、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针对公司股份变更事项有关后续事宜,公司将
按照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协议转让及表决权委托情况概述
2025 年 11 月 15 日,公司第一大股东路楠先生与苍南芯盛签署了《股份转
让协议》,约定路楠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苍南芯盛转让其所直接持有的本公司 62,739,500 股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61% (公司总股本为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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