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褚国弟)
本人作为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 12 月 6 日任职后,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独立谨慎地行使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点关注事项进行了独立审查。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相应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现将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2024 年 12 月 6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褚国弟,汉族,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浙江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浙江大学(自学考试)法学专业。曾荣获嘉兴市十佳法律服务工作者、海宁市十佳青年标兵称号。曾任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慕容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现任浙江海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12 月 6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本人对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内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的情况
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应出席股东会 1 次;应出席董事会会议共 2 次,
现场出席 1 次、通讯方式出席 1 次,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本着勤勉务实和认真负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对提交董事会的每项议案都认真审议,并与公司的经营层保持了必要的沟通,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决策、薪酬与考核、提名、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就任后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在 2024 年度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 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主持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2、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情况:本人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 次
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除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外,还积极通过现场考察、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有效沟通,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公司经营状况、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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