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目 录
一、审计报告......第 1—7 页
二、财务报表 ......第 8—15 页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第 8 页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第 9 页
(三)合并利润表......第 10 页
(四)母公司利润表......第 11 页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第 12 页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第 13 页
(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14 页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15 页
三、财务报表附注 ......第 16—127 页
审 计 报 告
天健审〔2025〕9132 号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保留意见
我们审计了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创医惠公司)财务报表,
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
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思创医
惠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
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一)4 所述,思创医惠公司子公司医惠科技有限公司以前年度与涓滴海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开展睡眠仪运营等业务,本期还对该业务形成的部分应收款项提起了诉讼。截至 2024 年末,因相关交易形成应收账款余额 3,395.58 万元,计提坏账准备 3,395.58 万元。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三)所述,2020 年度思创医惠公司及子公司部分交易对手杭州易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杭州闻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与思创医惠公司原大股东杭州思创医惠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资金往来,且杭州思创医惠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思创医
惠公司及子公司以前年度以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向杭州易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杭州菲诗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采购了被服柜、睡眠仪及其他软硬件,其中部分交易方为关联方。截至 2024 年末,思创医惠公司因上述交易等形成的资产账面原值 19,050.40 万元,累计计提折旧和摊销 7,001.29 万元,因被服柜、睡眠仪等设备闲置累计计提减值准备 9,457.43 万元,账面价值 2,591.68 万元。
由于我们未能对上述交易事项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2023 年度,我们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保留意见。2024 年度,思创医惠公司已对上述交易形成的资产结合客户偿付能力及相关资产的可变现价值预估等合理计提了减值准备,但我们仍然无法判断上述相关交易的商业实质及其真实性、公允性、合理性,以及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该些事项反映思创医惠公司当时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相关潜在影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思创医惠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其他信息
思创医惠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如上述“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我们无法对保留事项的真实性、公允性、准确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定与该事
项相关的其他信息是否存在重大错报。
四、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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