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目 录
一、审计报告......第 1—7 页
二、财务报表...... 第 8—15 页
(一)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第 8—9 页
(二)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第 10 页
(三)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第 11 页
(四)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12—15 页
三、财务报表附注...... 第 16—145 页
审 计 报 告
天健审〔2025〕858 号
医惠科技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医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惠科技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0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
产负债表,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 1-10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
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医惠科
技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0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 1-10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一)4 所述,医惠科技公司以前年度与涓滴海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开展睡眠仪运营等业务,2024 年还对该业务形成的部
分应收款项提起了诉讼。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0 月 31 日,因相关交易形成应收账款余额均为人民币 3,395.58 万元,坏账准
备分别为人民币 1,798.13 万元、3,395.58 万元、3,395.58 万元。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二)所述,2020 年度医惠科技公司部分交易对手杭
州易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杭州闻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与医惠科技公司母公司原大股东杭州思创医惠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资金往来,且杭州思创医惠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医惠科技公司以前年度以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向杭州易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杭州菲诗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采购了用于开展物联网智慧医疗溯源管理等业务
的被服柜和睡眠仪、其他软硬件及相关服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0 月 31 日,医惠科技公司因上述相关交易等形成的资产账
面原值分别为人民币 23,227.49 万元、22,472.56 万元、18,251.61 万元,累计计提折旧分别为人民币 5,690.13 万元、7,575.48 万元、6,166.71 万元,因被服柜、睡眠仪等设备闲置累计计提减值准备分别为人民币 2,790.76 万元、11,161.53 万元 、 9,471.38 万元,账面价值分别为人民币 14,746.60 万元、3,735.55 万元、2,613.52 万元。
由于我们未能对上述交易事项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医惠科技公司上述相关交易的商业实质及其真实性、公允性、合理性,以及上述事项对报告期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医惠科技公司在 2024年10月31日已对上述交易形成的资产结合客户偿付能力及相关资产的可变现价值预估等合理计提了减值准备。该些事项反映医惠科技公司当时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相关潜在影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医惠科技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
1-10 月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除“形成保留意
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外,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 收入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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