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
明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向苍南县山海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出售上市公司持有的医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惠科技”)100%股权,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上述交易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上市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6 日、2025 年 1 月 16 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暨变更交易对手方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医惠科技以人民币 56,200.00 万元的价格将坐落于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月明路 567 号的土地房屋及所属设施出售
给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截至 2025 年 1 月 20 日,医惠科
技与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已办理完成资产转让交割手续,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已取得权属变更后的《不动产权证》(浙(2025)杭州市不动产权第 0048095)。由于上述资产与医惠科技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因此在计算本次重组相关指标时,应以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截至 2023 年末,上述资产尚未出售,已纳入重大资产重组的指标计算范围。
除上述情形外,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需纳入本次重组相关指标的累计计算范围的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形。
特此说明。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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