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天健函〔2025〕322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的要求,我们对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创医惠公司或公司)涉及的相关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汇报如下。
一、是否存在违规资金占用、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形
(一) 对违规资金占用情况的核查
我们对思创医惠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的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天健审〔2022〕5071 号、天健审〔2023〕5681号和天健审〔2024〕4247 号),在上述会计期间内,除思创医惠公司 2021-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保留意见事项(保留意见主要内容详见本专项核查意见二之说明)可能产生的影响外,未发现思创医惠公司违规资金占用的情形。
(二) 对违规对外担保的核查
我们对思创医惠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
审计, 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天健审〔2022〕5068 号、天健审〔2023〕5678号、天健审〔2024〕4246 号)。在上述会计期间内,未发现思创医惠公司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但期后公司存在以下事项:
2025 年 3 月,思创医惠公司公告子公司医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惠
科技公司)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传票》等法律文书,具体内容如下:
2017 年 6 月 30 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私人银行理财计划代理人与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宝信托)签署了《华宝信托-扬帆 8 号-医惠投资员工薪酬收益权单一资金信托合同》。同日,华宝信托与章笠中签署了《薪酬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以下简称《回购合同》),薪酬收益权转让价款
7,600 万元。2017 年 6 月 26 日,杭州思创医惠集团有限公司、医惠科技公司为
章笠中在《回购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出具了承担差额补足义务的《承诺函》。2025 年 3 月,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向章笠中、杭州思创医惠集团有限公司及医惠科技公司提起诉讼,要求章笠中支付回购价款本金、违约金等5,766.25 万元,杭州思创医惠集团有限公司及医惠科技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上述案件所提及的涉嫌违规担保行为系章笠中个人行为,为其任职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医惠科技公司负责人期间以医惠科技公司名义、私用公司及医惠科技公司公章进行的差额补足承诺。2025 年 3 月,章笠中承诺向医惠科技公
司银行账户先期转入 3,700 万元作为赔偿保证金,并承诺在 2025 年 4 月 18 日前
解除医惠科技公司差额补足责任或再补充转入 2,100 万元作为履行承诺保证金,若终审法院判决医惠科技公司应承担的赔偿金额超出前述保证金的,章笠中将在终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医惠科技公司补足差额资金。
截至 2025 年 4 月 18 日,医惠科技公司已收到 5,800 万元赔偿保证金,公司
预计上述涉嫌违规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造成损失,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等造成影响。
二、关于最近三年的业绩真实性和会计处理合规性,是否存在虚假交易、虚构利润,是否存在关联方利益输送,是否存在调节会计利润以符合或规避监管要求的情形,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是否存在滥用会计政策、会计差错更正或会计估计变更等对上市公司进行“大洗澡”的情形,尤其关注应收账款、存货、商誉大幅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形等
我们对思创医惠公司 2021、2022 和 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
出具了《审计报告》(天健审〔2022〕5068 号、天健审〔2023〕5678 号、天健审〔2024〕4246 号),均为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事项主要内容如下:
思创医惠公司子公司医惠科技有限公司以前年度与上海洗凡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涓滴海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开展物联网智慧医疗溯源管理、睡眠仪运营等业务。2021 年末-2023 年末,因相关交易形成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9,204.40 万元、9,204.40 万元、3,395.58 万元,计提坏账准备分别为 6,424.79万元、6,951.47 万元、3,395.58 万元。
2020 年度思创医惠公司及子公司部分交易对手杭州易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杭州闻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与思创医惠公司原大股东杭州思创医惠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存在直接或间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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