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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3-13 18:49:09 股吧网页版
思创医惠: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13


证券代码:300078 证券简称:思创医惠 公告编号:2025-024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3 月 13 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3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3 月 13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月明路 567 号“医惠中心”三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许益冉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性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0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37,345,931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86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4,749,088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59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90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2,596,843 股,占上市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69%。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0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596,943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6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0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2,596,843 股,占上
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69%。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3,926,0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100%;反对 3,038,9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26%;弃权 380,9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7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9,177,0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8516%;反对 3,038,9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242%;弃权 380,9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242%。

四、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天元(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沈学让、毕波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天元(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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