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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2-12 16:42:51 股吧网页版
思创医惠: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暨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案件及已披露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2-12


证券代码:300078 证券简称:思创医惠 公告编号:2025-015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暨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案件
及已披露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暂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本次诉讼被告。

3、涉案金额:人民币 24,122,105.00 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医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惠科技”)、医惠科技全资子公司杭州医惠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惠软件”)于近日收到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传票》等法律文书,案号为(2024)浙 0108 民初 9431 号。医惠科技、医惠软件与杭州连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连帆”)之间因合同纠纷事项,杭州连帆向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件已正式立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二、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案件当事人

原告:杭州连帆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医惠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杭州医惠软件有限公司

(二)事实及理由

被告医惠软件系被告医惠科技的全资子公司。2022 年 1 月 1 日,医惠科技
与原告签订《付款方式约定协议》一份,约定了合作机制、保密责任等内容,并约定双方均不得隐瞒关于汇款方式或回款金额,如有违约,违约方每日向守约方支付逾期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对应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五,双方争议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医惠科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后,二被告多次向原告采购软件及服务业务,截至原告起诉之日,总计发生合同金额为 45,560,325 元,但二被告仅支付 21,438,220 元,余款虽经原告多次催讨,至今未予支付。

(三)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医惠科技向原告杭州连帆支付合同款项 23,615,479 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自本案起诉之日起,以 23,615,479 元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计付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

2、判决被告医惠软件向原告杭州连帆支付合同款项 506,626 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自本案起诉之日起,以 506,626 元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计付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

3、判决被告医惠科技对被告医惠软件的前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由被告方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三、判决情况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案件,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四、新增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共 33 件,涉案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71,737,477.71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4.49%。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已披露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情况

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六、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本次收到的诉讼案件目前尚未开庭审理,新增累计诉讼、仲裁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生效判决结果为准,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七、其他应注意事项

公司将密切关注有关诉讼、仲裁案件的后续进展情况,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合法权益,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相关法律文书等。

特此公告。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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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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