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10-14
证券代码:300075 证券简称:数字政通 公告编号:2026-051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会决
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 年 10 月 13 日,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延长发行相关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3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决议的有效期,以及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期限,均为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即至 2026 年 11 月 3 日止。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而相关事项尚在推进过程中,为确保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顺利、持
续推进,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3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
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会议同意将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
期自原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延长至 2027 年 11 月 2 日,并将上述议
案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之前,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除上述延长本次发行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外,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事项、内容及其他授权事宜保持不变。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发行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发行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决议。
3、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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