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28
证券代码:300075 证券简称:数字政通 公告编号:2026-003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2月27日下午以现场表决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强华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已于2026年2月24日以通讯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遵循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制定本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完善股东、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王东、王洪深、邱鲁闽、李鑫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4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达到本激励计划的实施目的,公司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和可操作性,能够对激励对象起到良好的激励与约束效果。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王东、王洪深、邱鲁闽、李鑫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4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本激励计划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情形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情形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将放弃获授权益的限制性股票直接调减或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5)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授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
(6)授权董事会审查确认本激励计划各归属期内的归属条件是否成就,以及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作废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申请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
(7)授权董事会负责本激励计划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参与资格,相应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8)授权董事会负责本激励计划的调整,在不违背本激励计划有关规定的前提下,不定期调整本激励计划的配套制度。若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行为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董事会的该等修改行为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9)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激励计划所涉的其他事宜,但有关规定明确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0)上述授权事项中,除相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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