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审众环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
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召开 2024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及 2024 年度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4 年 12 月 30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
及项目经理通过会议进行审前沟通,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内部控制审计要点和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讨论,并提出建议。
(三)2025 年 4 月 16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
及项目经理进行审后沟通,对 2024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5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核查专项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他关联资金往来专项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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