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10-27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总法律顾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73 证券简称:当升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5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总法律顾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 年 10 月 26 日,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总法律顾问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制建设工作需要及高级管理人员分工调整,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李洪发先生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总经理关志波先生不再兼任公司总法律顾问。
李洪发先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李洪发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6 日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总法律顾问的公告
附件:李洪发先生简历
李洪发先生,1978 年出生,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会计学专业毕业,学士学位,高级会计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3 年 7 月起先后在北京矿冶研究总院财务部、法律审计部从事核算、考核、内部审计工作。2010 年 8月,任北矿机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主任、财务总监。2015 年 11 月至 2024年 8 月曾任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任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2024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李洪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通过公司 2024 年管理层与核心骨干股权增持计划持有资管产品 30 万份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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