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10-2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升科技”或“公司”)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及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当升科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11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37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880,236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7.8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644,999,930.24 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不含税) 21,539,622.64 元,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2,345,182.3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621,115,125.24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出具了“大
华验 字 [2021]000735 号”验资报告(募集总额),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出具了
“大华验字[2021]000734 号”验资报告(募集净额)。
2025 年 1 月 23 日,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入“当升科技(攀枝花)新材料产业基地首期项目”及“欧洲新材料产业基地一期项目”。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 实际投资金 实际投资金额与调整
号 资金额 总额 额 后投资总额差额
1 当升科技(攀枝花)新 0.00 34,730.00 31,655.83 3,074.17
材料产业基地首期项目
2 欧洲新材料产业基地一 0.00 100,000.00 99,999.72 0.28
期项目
合计 0.00 134,730.00 131,655.55 3,074.45
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31,655.55 万元,尚未使用
募集资金余额 4,502.07 万元(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由于投资项目建设及资金支付进程需要一定周期,根据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
(三)投资期限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如果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决议的有效期则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四)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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