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0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二章 业务操作原则 ...... 1
第三章 衍生品交易管理部门及职责 ...... 2
第四章 衍生品交易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 ...... 3
第五章 衍生品交易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 ...... 4
第六章 信息披露 ...... 6
第七章 附则 ...... 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衍生品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衍生品是指场内场外交易、或者非交易的,实质为期货、期权、远期、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包括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也可包括上述基础资产的组合;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抵押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的衍生品交易。未经公司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不得进行衍生品交易业务。
第二章 业务操作原则
第四条 公司办理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所有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为基础,以规避
和防范风险为目的。
第五条 公司须具有与衍生品交易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衍生品交易,且严格按照审议批准的衍生品交易额度,控制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第三章 衍生品交易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六条 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部门及职责范围:
(一)财务部:公司财务部为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经办部门,负责分析衍生品投资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制定衍生品交易方案、办理具体业务、负责相应的账务处理、跟踪衍生品的盈亏情况,并及时上报突发事件及风险评估变化情况,具体包括:
1、负责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对拟进行的衍生品交易的交割金额、交割期限、交易风险等进行分析,在对多个市场和多种衍生品进行分析比较的基础上,分析衍生品投资的可行性与必要性,提出开展或中止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建议方案,经报总经理同意后实施。对于超过董事会权限的业务,公司财务部应当出具专项分析报告,经董事会、股东会逐步审议通过后实施。
2、根据经相关程序审批通过的交易计划,选择具体的衍生品,提交相关业务申请书,并后续跟踪执行情况,若出现异常,由财务负责人、会计人员共同核查原因,并将有关情况报告总经理。
3、应对公司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盈亏情况进行关注,持续跟踪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向管理层和董事会报告衍生品交易授权执行情况、交易头
寸情况、风险评估结果、交易盈亏状况、止损规定执行情况等。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4、根据内部风险报告和信息披露要求,及时将有关情况告知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部。
5、负责衍生品交易的账务处理,对衍生品交易建立台账,及时对每笔交易进行登记,登记相关交易的委托日期、成交日期、成交金额、成交价格、交割日期等重要信息。
(二)法务风控部:负责审查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对衍生品交易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有权查阅相关衍生品交易签署的相关协议,并对以此为依据进行的衍生品交易必要性提出审核意见。
(三)证券事务部: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审核衍生品交易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履行衍生品交易事项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程序,并开展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其他部门:衍生品交易业务协作部门,负责提供与衍生品业务相关的基础信息和资料。
第四章 衍生品交易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为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机构。公司从事衍生品交易,应当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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