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0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 1
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权 ...... 2
第四章 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 3
第五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 ...... 5
第六章 总经理的报告事项 ...... 8
第七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 8
第八章 附则 ...... 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开展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进一步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并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第七条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必须专职,不得在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行政职务,不得在本公司以外的单位领薪。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的原则选聘和管理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选聘时充分考察候选人的政治素养、职业操守、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
第九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当说明辞职时间、辞职原因、辞去的职务、辞职后是否继续在公司任职(如继续任职,说明继续任职的情况)等情况。
公司与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中对辞职的具体程序、要求另有规定的,还应当依照劳动合同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权
第十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带领管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发展规划、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以及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
(四)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决定公司具体的经营方向和经营方式,决定科研开发项目;
(五)提出对外投资、参股、设立或撤销子公司及发行公司债券
(六)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七)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八)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九)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十一)决定公司职工的聘任和解聘,决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
(十二)《公司章程》、规章制度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与会无表决权。
第十二条 总经理因故暂不能履行职责时,可临时授权一名副总经理代为履行部分或全部职责,若代职期间较长(六个月以上),应提交董事会决定代理人选。
第四章 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三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必须遵照国家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严格执行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接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第十四条 总经理应优化公司经营管理,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促成公司实现经营目标,不断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促进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
第十五条 总经理应当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妥善处理与关联方的交易事项。
第十六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应忠实执行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决议,不得擅自变更、拒绝或消极执行相关决议。若出现可能对决议执行的进度、结果产生严重影响的情况或执行过程中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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