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6
证券代码:300073 证券简称:当升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4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
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37 号)核准,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2,880,236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7.8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644,999,930.24 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不含税)21,539,622.64 元,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2,345,182.3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621,115,125.24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出具了“大华验
字[2021]000735 号”验资报告(募集总额),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出具了“大
华验字[2021]000734 号”验资报告(募集净额)。
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及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当升科技(常州)新材料有限
公司、江苏当升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家堡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海门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称“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严格进行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已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银行名称 账号
当升科技(常州)新材料有限公司 北京银行马家堡支行 2000004324571466201182
4
当升科技(常州)新材料有限公司 宁波银行北京朝阳支行 77150122000012539
当升科技(常州)新材料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常州金坛支行 519903407210566
当升科技(常州)新材料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金坛支行 32050162643809000688
江苏当升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南通海门支行 497576572759
江苏当升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海门支行 408820100100142389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北京安贞支行 8110701011702149479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北京分行营业 10250000003247304
部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 月 6 日、2025 年 1 月 23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入“当升科技(攀枝花)新材料产业基地首期项目”及“欧洲新材料产业基地一期项目”,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开立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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