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6
证券代码:300072 证券简称:海新能科 公告编号:2025-058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关联方供应链额度暨关联交
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新能科”或“公司”)于2025年12月0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关联方供应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于志伟先生、王笛女士、李雪梅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2025年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现就本次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84.62%的股权,以下简称“山东三聚”)为满足经营需要,拟使用北京市海淀区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投集团”)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淀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供应链业务额度,业务品种为票据类业务(电子确权凭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7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需按照实际使用额度的1%向海国投集团支付额度使用费,支付额度使用费总额不超过67万元(最终使用额度以合同为准)。
海国投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其通过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海国投集团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投”)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4,908,7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4%;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海国投集团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海新致”)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39,626,0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4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支付额度使用费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9642586E
3、成立日期:2012-07-06
4、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9号鑫泰大厦三层
5、法定代表人:于志伟
6、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除外)(“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占注册资本比例
1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1,000,000 100.00%
合 计 1,000,000 100.00%
海国投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亿元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 2,130.30 2,231.69
负债总额 1,691.56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