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4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72 证券简称:海新能科 公告编号:2025-025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05月14日下午2:0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3号馨雅大厦2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04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于志伟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主持本次会议,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兼总经理孟强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53人,代表股份909,063,2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38.688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874,534,7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37.2187%;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51人,代表股份34,528,4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4695%。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51人,代表股份34,528,4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469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1人,代表股份34,528,491股,占公司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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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权股份数的1.4695%。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认真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议案1-4、6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第5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04,177,4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625%;反对4,697,5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168%;弃权188,2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7%。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9,642,6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8497%;反对4,697,5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6050%;弃权188,2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453%。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04,171,3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619%;反对4,703,6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174%;弃权188,2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7%。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9,636,5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8321%;反对4,703,6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6226%;弃权188,2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453%。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03,795,0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05%;反对5,079,9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588%;弃权188,2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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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9,260,223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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