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晚间,福石控股(SZ300071,股价6.17元,市值59.47亿元)公告披露,公司控股股东杭州福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石资产)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作出的《关于对杭州福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书》)。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福石资产曾经承诺上市公司三年净赚3.6亿元,然而现实却是惨烈的近2亿元亏损,二者落差高达5.59亿元。
面对巨额业绩补偿义务,控股股东迟迟未能全额兑现,截至目前仍有高达4.88亿元的款项“悬而未决”。北京证监局就此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责令福石资产限期改正。
值得关注的是,就在约半个月前,福石控股实控人、董事长陈永亮已被有关部门实施留置。
5.59亿元补偿款仅兑付7120万元
回溯至2021年11月,彼时的福石控股(原华谊嘉信)正处于破产重整的关键时期。为了获得重整投资人的资格并提振市场信心,福石资产与上市公司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许下了一份颇具诚意的“军令状”:承诺福石控股在2022年至2024年这三年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3.6亿元。协议明确约定,若业绩未达标,差额部分将由福石资产在2024年审计报告公布后三个月内以现金方式予以全额补足。
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福石控股在这三年承诺期内,不仅没有实现盈利,反而出现大额亏损。数据显示,公司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为-1.99亿元。
近年来福石控股归母净利润情况(单位:万元)

这意味着,实际业绩与承诺目标之间发生了方向性的背离,二者差额高达5.59亿元。
对于巨大的业绩“黑洞”,福石控股在2025年4月的专项说明中称,公司司法重整后,经营环境和资本市场发生了重整投资人在参与重整时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导致公司完成司法重整后没有完成业务重组。从经营层面,业务重组的产业重组计划由于客观因素影响未能落实到位,导致利润的大幅下滑。
此外,财务处理上的“雪上加霜”也是重要原因:由于汽车等行业客户出现困难,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于2022年~2024年计提了逾6000万元的信用减值损失;同时,对业务骨干开展股权激励支付成本也减少了逾8000万元的利润。
面对高达5.59亿元的现金补偿义务,控股股东福石资产的履约能力捉襟见肘。截至2026年1月16日,福石资产仅向上市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7120.39万元,尚有4.88亿元未支付。
在1月16日的相关公告中,福石控股提到:考虑股价变动因素,存在补偿款项不能全部到位的风险。福石资产仍在努力筹措补偿款项,包括将福石资产及实际控制人所持有其他资产抵押质押、资产变现、拓展其他融资渠道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为了缓解资金压力并展示履约诚意,福石资产及其实控人陈永亮采取了股份质押手段。1月16日相关公告显示,陈永亮和福石资产已将其持有的股份质押给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元量链科技有限公司,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已超过80%。
实控人上月已被实施留置
福石资产长期拖欠巨额业绩补偿款的行为,最终触碰了监管红线。2月13日晚间,福石控股披露公告称,控股股东福石资产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北京证监局在决定书中指出,截至决定书出具日,福石资产未按照约定履行完毕业绩补偿承诺。这一行为严重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监管部门对此类“忽悠式”承诺和失信行为保持了高压态势,明确决定对福石资产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该违规行为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监管层在决定书中要求福石资产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完成业绩承诺的补偿义务,并被限定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北京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这意味着,福石资产必须在极短时间内筹措高达4.88亿元的资金或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否则将面临更为严重的法律后果。
对此,福石控股及福石资产在公告中表示,已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高度重视”,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积极整改,制订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告。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就在监管罚单下达的10多天前,公司还披露了另一则利空信息。2月1日晚间,福石控股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永亮被国家某监察委员会实施留置。
尽管公司强调目前尚未被要求协助调查,且拥有完善的治理体系,生产经营管理情况正常,但在实控人失去人身自由、控股股东身背巨额债务且遭遇监管处罚的时刻,福石资产能否如期完成整改、近5亿元的补偿款能否真正落袋,仍充满悬念。
对于福石控股而言,如何在实控人缺位和资金极度紧张的双重困境下化解这场信任危机,将是未来30天乃至更长时间内面临的最大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