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立信中联在近一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近一年立信中联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立信中联于 2013 年 10 月 31 日由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
注册地址为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 6865 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 1-1-2205-1。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中联拥有合伙人 48 人,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 287 人,其中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37 人。立信中联 2024 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31,555.4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24,981.06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9,972.20 万元。2024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28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2,438.00 万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18)、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采矿业(1)、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房地产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等。
立信中联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舒宁先生,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立信中联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
司审计服务,截至披露日,近三年签署 3 家上市公司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何晓霞
女士,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立
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审计服务,截至披露日,近三年签署 1 家上市公司报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杨铭姝,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2018 年开始在立信中联执业,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立信中联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
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执业记录
立信中联近三年(2022 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
行政监管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1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2022 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行政监管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三、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针对业务执行过程中遇到疑难或者有争议的问题,立信中联在执业质量管理制度中规定了咨询程序和要求,以确保重大问题和疑难事项得到及时解决。
2.意见分歧解决
针对业务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分歧,立信中联在执业质量管理制度中规定了意见分歧的解决处理程序,以确保在出具报告前重大意见分歧得到解决。
3.项目质量复核
立信中联在执业质量管理制度中对项目工作底稿的复核程序及要求做出了规定,实施各级复核以纠正业务项目可能存在的重要审计程序实施不当、重要审计证据不足以及重要会计处理差错等情况。对于重大项目,在项目组及专职质量复核人员复核的基础上实施项目质量复核。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经首席合伙人授权,并满足独立性、客观性和必要的资质要求。
4.项目质量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 5101 号——业务质量管理》对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相关要求,立信中联建立了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涵盖准则要求的八要素,即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各组成要素有效衔接、协同运行,能够保障积极有效地实施质量管理。
立信中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了总分所一体化管理办法,在业务管理、技术标准和质量管理、人员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等方面实行完全统一的政策制度,并严格在总分所执行。
立信中联在执业质量管理制度中对项目工作底稿的复核程序及要求做出了规定,
实施各级复核以纠正业务项目可能存在的重要审计程序实施不当、重要审计证据不足以及重要会计处理差错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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