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过股东大会决议的担保无效!公司无需承担担保责任!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提供
未经过股东大会决议的担保无效!公司无需承担担保责任!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提供担保, 必须经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 ,否则该担保行为无效,对公司不具备法律效力,也即公司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要求,旨在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防止法定代表人越权代表。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