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作为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4年度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遵循《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在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力过程中,始终保持勤勉、审慎的态度,积极参与2024年度的各项会议,对会议中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相关事项提出了独立、专业的意见。始终坚持以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确保公司决策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来小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9 年 1 月出生,硕士学历,教
授级高工、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资深专家、中国电机工程学会会士。1984 年至今,在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工作,曾任电工所所长、新能源与储能运行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十三五”能源领域科技发展战略专题研究专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智能电网技术与装备实施方案及指南编写专家,项目责任专家,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电力储能专业委员会、中国化工学会储能工程专业委员会、中国能源研究会储能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主要从事电能存储与转换技术、超导电力技术和电动汽车技术等前沿学科及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工作,先后主持并参与了多项国家项目、国家电网公司项目和奥运科研课题,以及张北储能试验基地和国家电网公司电池储能技术实验室的建设工作。2016 年起,在储能和智能电网领域,任“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十余个项目的责任专家;参加国家电网公司储能与电动汽车领域的指南编制工作及项目督导工作。截止目前,除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外,还担任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在公司未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第六条所述情形,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述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5 次董事会,6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
2024 年度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没有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形,也没有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
应出席董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股东 出席股东
会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大会次数 大会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15 15 0 0 否 6 6
在 2024 年度的工作中,本人对于提交至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每一项议案,均秉持着严谨细致的态度进行了审查,以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完全符合法定程序,审议事项均按照法定决策程序进行了充分讨论和表决,其决策结果是合法且有效的。本人对本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日期 会议 事项
第八届董事会
2024 年 1 独立董事专门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
月 18 日 会议第二次会 项目的议案》
议决议
第八届董事会
2024 年 8 独立董事专门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
月 26 日 会议第三次会 项目的议案》
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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