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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6 03:16:43 股吧网页版
南都电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300068 证券简称:南都电源 公告编号:2025-020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通
知》(财会[2024]24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8 号”),规定了“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及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 2024 年 12 月 6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执行,其他未涉及部分会计政策维持不变。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审批程序

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根据财政部最新修订及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而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亦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董事会对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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